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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办法年底出台

更新时间: 2006-08-09 16:47:39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1550

       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我国将借鉴国外企业的生产责任延伸制度,正在制定有关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办法,有关条例年底有望出台。
          
       初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的家电普及潮使我国在近两年进入了家电报废高峰期,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据调查,目前消费者处理旧家电主要有几种方法,一是自行丢弃,二是卖给回收旧家电的小贩,三是送到一些大型家电卖场以旧换新。家电回收“游击队”一般会将收购回来的旧家电分类,修整后还能使用的将再次转卖到农村二手家电市场;无法维修的电器拆卸之后卖给大一些的废品收购站;那些实在不可用的部分随生活垃圾一起掩埋掉。
          
       专家介绍,把旧家电扔掉或掩埋都是不正确的处理方式,因为电容器中的多氯联苯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电器中含有的重金属如铅、镉、水银等经过掩埋,在一定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会污染地下水;计算机含有700多种化学原料,50%对人体有害。另外,经过维修“翻新”的旧家电由于元件老化,容易导致有害物质泄漏,会对人体构成伤害。
          
       从今年7月1日起,欧盟对中国的出口家电实施无偿回收废旧产品的环保指令,如厂家不履行义务将被禁销产品。目前我国有关部门也正在制订规范废旧家电回收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实施以后,家电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否则将会被罚款。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淘汰的废旧家电不能直接扔进垃圾箱,也不能随便卖给家电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或具有回收资质的家电处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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