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供应商诺基亚公司在北京起诉两家中国公司,指这两家公司涉嫌制造和销售的手机仿照了诺基亚公司7260型手机专有设计。
被告两公司都位于深圳,分别是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松讯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诺基亚还指出其移动电话分销商为共同被告人。
在此诉求中,诺基亚要求法院命令被告停止制造和销售侵犯其设计专利的移动电话,并支付赔偿金和诉讼费。诺基亚在诉状中称,诺基亚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手机(专利号ZL200530004711.8)、手机前盖(专利号ZL200530004712.2)和手机背盖(专利号ZL200530004713.7)三项外观设计专利。诺基亚发现天时达和松迅达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的A317手机使用了上述外观设计专利;通万宝和鑫通万宝作为天时达在北京的经销商,大量销售使用上述三项外观设计专利的A317型号手机。因此,诺基亚认为,四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现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50万元。
该诉讼案已经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目前,市场上很多国产手机都与国际知名品牌的某些机型外观相似,这种情况除了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视觉混淆之外,还给厂商自己埋下了一颗颗不定时炸弹。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仅三星电子一家厂商,从1998年开始就在中国申请了73项有关手机外观的专利,光2005年申请获批的外观专利就有15项。
此次设计专利纠纷会否引发知名厂商外观维权大战还不得而知。工业设计是国产手机的一大薄弱环节,厂商还需在自主研发上多下功夫。
手机模样雷同惹大祸,两本土厂商卷入设计专利纠纷
更新时间: 2006-07-29 10:40:16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