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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协会:空调企业的标称符合国标

更新时间: 2006-07-21 16:28:11来源: 粤嵌教育浏览量:601

       7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公布了12个型号家用空调的检测结果,称格力、科龙、志高等品牌的9个受检测样本存在夸大产品能效水平、低标输入功率。中消协的检测结果公布之后马上引起了业界的广泛争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对此非常关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代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接受了本网记者的专访,表达了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对本次检测结果的一些看法。 中国家电网:请问您如何看待中消协此次公布的检测结果?被检查到的格力、科龙、志高等品牌是否存在不诚信的问题? 徐东生:首先我们可以肯定被中消协所抽查的这12个型号的空调是符合国家标准和能效标志的有关规定的合格产品。我们注意到,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消费者协会进行的12款节能型空调器样本的比较试验结果看,各样本是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以及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中的对能效等级、输入功率、制冷量的标注规定的,是合格产品。 由于检测环境、抽样方法、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检测误差是合理存在的,是符合科学规律的。在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检测办法中都给出了合理的误差范围。因此在合理误差范围内的产品是合格的产品,也就不存在夸大,欺骗的成分,也没有对消费者的选择产生重大信息偏差,企业也就不存在不诚信的问题。 中国家电网:中消协在发布这次检测结果时提到其目的之一是要推动节能空调的认知和普及,那目前节能空调产品的市场状况如何?消费者可以信赖节能空调吗? 徐东生:由于技术、成本的因素的限制,家用空调器高能效产品在产品规格的数量、销售量都非常少,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对某连锁企业在北京、青岛、石家庄、保定、重庆销售空调器的调查,二级能效以上产品的销售额只占总销售额11.3%,其中青岛、石家庄、保定、重庆的销售额都低于5%。本次检测的样本基本是二级能效的产品,是应该给予鼓励的节能产品,这些空调器企业在推广、销售节能产品的行为是应该给予肯定和支持的,符合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政方针。
      2005年3月1日,我国空调能效标识制度开始正式实施,能效在二级以上的产品都可以认为是节能空调器。 从这次抽检的企业看,都是我国空调行业中的主流企业,自我国空调器能效标识制度实施以来,这些空调企业积极推出自己的节能空调产品供消费者选购,是我国节能空调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所以对消费者来说,没有必要因为这次检测结果动摇原本购买节能空调产品的信心,完全可以继续选购符合自己需要的空调产品。 中国家电网:您如何看待此次消费者协会此次信息发布 徐东生:首先我们欢迎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对我们生产产品的监督。但我们也认为有关机构,特别是公信机构在发布有关产品检测方面的信息时,必须以科学为根据,要充分认识预料到不正确信息传播的负面效果,要谨言慎行。不正确的信息的传播会在消费者中引起信息混淆,对正常经营符合国家管理规定的厂家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于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了解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关于统一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检测判定依据的通知》,我们认为今后有关机构的判定应根据本通知的原则进行。 我们注意到此次信息发布后,一些报道确实在社会引起了一些负面影响,我认为有关机构应该吸取教训。 中国家电网:以后企业应如何处理产品标称数据和实测数据的误差? 徐东生:虽然在标准中规定了合理误差,所有厂家也能符合有关规定,但我们认为各空调器厂家仍有必要加强标称的管理工作,尽量减少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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